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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夜与昼》补充材料

 

通过各种经历、各种苦难,我们开始认识到什么是昼与夜、光明和黑暗、善与恶,如同那个亚当、圣子所经历的那样。‘虽然他是圣子,却因所受的苦难学会了顺服。’” p14

 

人们很少再听到“顺服”这个词了。在做自己的事的时代,它几乎不受欢迎。或许我们生活在一个钟摆已经摆动到极端的时代。几个世纪以来,钟摆一直处于另一个极端。错误的服从观念被用来压制人的各个方面,并维持对人的权威和权力。对此,至少在西方世界,我们观察到对个人权威和个人目标的欢庆。

 

然而,每个灵魂深处都有一种冲动,想要顺服比自己更伟大的事物。人们渴望确定性、权威和领导力。我们内心的某种东西知道,我们可以通过顺服来实现自己,但前提是服从正确的。而正确的事情一定是灵性法则。

 

在更大程度上,人类的意识尚未对灵性法则觉察或协调。例如,耶稣提出了一条律法:凡想救自己生命的,都会失去生命,而愿意为基督的工作而失去生命的人,实际上会赢得生命。然而,我们往往对该法律不敏感。因为我们内心有一种臣服的动力,所以我们倾向于遵循自救适者生存这样的法则。

 

这里的要点是,顺服本身并不是问题。我们已经有顺服了,因为这是我们内心的自然本能。问题在于我们所顺服的是什么。由于缺乏灵性敏感性,我们常常忘记,无法认识能让我们快乐和满足的法则。我们最终忠实地遵守了只考虑自我或物质层面的法则。我们可能喜欢认为我们不服从任何事情——我就是我自己。然而,事实并非如此。

 

例如,如果一个人生病了,他必须选择遵守的相应的物理法则。但这是符合一的法则吗? 该法律将指示人们身体、思想和灵性是一体的,任何治疗疾病的方法都必须涉及灵性目的、态度、情感和身体程序。或者他服从一种只考虑物质层面的生命哲学和法则?这种服从可能导致他只能吞下一颗药丸来缓解症状。症状可能会缓解,但误导性的顺服并没有导致问题根源的治愈。

 

即使主耶稣也有关于顺服的最后一课要学习。以他的一生为例,我们可以看到顺服并不是软弱的表现。顺服灵性法则并不是对自由意志的否定。事实上,最大的快乐和自由感来自于:使用我们的自由意志从遵守自私的法则转向遵守爱的法则。

 

本周实验:选择你生活中的一个困难或一些你正在努力的情况。通过认识到你必须顺服什么法律才能克服问题,努力改变您的态度。在为这一困难祈祷时,请祈求你有更大的能力来充满爱心和快乐地服从这一更高的法则。